乡土小说:《丑妻》
发布时间:2025-08-31 06:02 浏览量:7
七十年代的黄土高原,风是硬的,日子是苦的,人心是实的。
在柳树村,王建军是个响当当的后生。他高中毕业,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又在公社的拖拉机站学了一手好技术,开着那台“铁牛”在田埂上跑过时,能引来一村姑娘的注目礼。他身板挺直,眉眼周正,是无数媒婆踏破门槛的对象。
可王建军心里,却像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他爹早年去世,家里只有一个病弱的母亲和三个年幼的弟妹。他是长子,是家里的顶梁柱。那些爱慕他的姑娘,家里条件都差不多,谁愿意嫁过来,就等于跳进一个无底洞,用自己的一生去填他家的穷窟窿。
媒婆李婶又来了,这次她带来的,是邻村赵家坳的姑娘,叫赵秀莲。
“建军啊,这姑娘,那真是百里挑一!”李婶唾沫横飞,“人勤快,能下地,能养猪,针线活儿更是一把好手。最要紧的,人家家里人口简单,爹娘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陪嫁……陪嫁能给二百斤粮食,还有一床新棉被!”
二百斤粮食!王建军的眼睛亮了一下。家里的米缸已经快见底了,母亲咳得越来越厉害,弟妹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二百斤粮食,就是救命的稻草。
“那……姑娘人怎么样?”他犹豫着问。
李婶的表情闪过一丝不自然,干笑了两声:“人嘛,踏实,本分。过日子,不就图个实在嘛?”
王建军的母亲在里屋听见了,挣扎着坐起来,隔着门帘说:“建军,别挑了,妈拖累了你。只要是个能干的、心善的姑娘,妈就知足了。”
母亲的话像针一样扎在他心上。他一咬牙,对李婶说:“行,那就……见一面。”
相亲的地点定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王建军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早早地等在那里。远远地,他看见李婶领着一个姑娘走来。
走近了,王建军的心猛地一沉。
赵秀莲确实不丑,但也不能说好看。她皮肤黝黑,是常年风吹日晒的颜色,脸上还有一些星星点点的雀斑。最显眼的是,她的左脸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块铜钱大小的、浅红色的胎记。她身材壮实,不像村里那些姑娘般苗条,走起路来有些微微的八字脚。她穿着一件半旧的碎花衬衫,低着头,双手紧张地绞着衣角,不敢看他。
王建军的心里,像被浇了一盆冷水。他想象过未来妻子的模样,或许是温柔秀气的,或许是活泼开朗的,但绝不是眼前这样一个,连“普通”都算不上的姑娘。
他沉默着,气氛尴尬得能听见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还是赵秀莲先开了口,声音不大,但很清晰:“你……你就是王建军同志?我听李婶说,你会开拖拉机,真厉害。”
她的声音很朴实,带着一丝怯生生的尊敬。
王建军“嗯”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赵秀莲似乎下定了决心,抬起头,直视着他。那是一双很亮的眼睛,像山涧里的泉水,清澈见底,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她说:“我知道,我长得不好看。这块记,是天生的。我爹娘说,这是老天爷怕我丢了,给我做的记号。”
她的话里没有自卑,反而有一种坦然的自嘲。王建军愣住了。
她接着说:“我不会说漂亮话,但我能干活。地里的活儿,家里的活儿,我都能干。你娘病着,弟妹小,我嫁过来,就是来帮你扛这个家的。你……你别嫌弃我就行。”
那一刻,王建军看着她那双坦荡、真诚的眼睛,心里那点因外貌而产生的失落,竟慢慢消散了。他看到的不再是一块碍眼的胎记,而是一个愿意用自己瘦弱的肩膀,和他一起扛起一个风雨飘摇的家的女人。她不漂亮,但她比谁都“实在”。
他深吸一口气,郑重地点了点头:“我不嫌弃。只要你……不嫌我家穷。”
赵秀莲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那笑容像一朵在石缝里开出的野菊花,不娇艳,却充满了顽强的生命力。
婚事就这样定了下来。没有大操大办,赵秀莲用那床新棉被,把自己裹进了王家。村里人背后议论纷纷,说王建军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说赵秀莲那个“丑八怪”走了狗屎运。
这些话,王建军和赵秀莲都听见了,但他们谁也没往心里去。
赵秀莲用行动堵住了所有人的嘴。她天不亮就起床,挑水、做饭、喂猪、伺候婆婆,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下地干活,她比男人还能干,割麦、挑担,样样不落。王建军在拖拉机站忙,常常很晚才回家,无论多晚,锅里总有温热的饭菜等着他。
王建军的母亲,在赵秀莲的精心照料下,气色一天天好了起来,逢人就夸:“我这儿媳妇,是老天爷赐给我的活菩萨!”
王建军的心,也在一天天的相处中,被这个“丑妻”一点点焐热了。
有一次,他开拖拉机时,不小心被机器划伤了胳膊,血流不止。赵秀莲听说后,疯了一样从地里跑回来,看着他流血的胳膊,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她一边哭,一边笨拙地给他清洗伤口,包扎,嘴里不停地念叨:“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办……”
看着她哭得花猫似的脸,王建军的心里,却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他第一次主动握住了她的手,轻声说:“没事,不疼,别哭了。”
还有一次,公社组织文艺汇演,村里要出节目。王建军会拉二胡,被选上了。演出那天,赵秀莲抱着他们刚满半岁的女儿,坐在台下最不起眼的角落。当王建军在台上拉响那曲《赛马》时,他的目光穿过人群,准确地找到了她。台上的他意气风发,台下的她,眼里闪烁着全是骄傲和崇拜的光芒。那一刻,王建军觉得,全世界的光芒,都不如她眼里的那一束。
日子像村边的小河,不急不缓地流淌着。他们的生活依旧清贫,但家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弟妹们亲切地叫她“嫂子”,母亲把她当亲闺女待。王建军每次从外面回来,总爱给秀莲带点小东西,一块花布,一包糖,或者只是几颗野果子。
岁月在他们脸上刻下了痕迹。王建军的鬓角有了白发,赵秀莲脸上的雀斑更深了,那块胎记也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不那么显眼。在王建军眼里,赵秀莲早已不是那个“丑妻”,她是他的伴,他的根,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很多年后的一个傍晚,老两口坐在院子里乘凉。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王建军看着身边正在纳鞋底的赵秀莲,她的头发已经花白,背也有些驼了,但那双眼睛,依旧像当年一样清澈。
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沙哑:“秀莲,当年……委屈你了。”
赵秀莲抬起头,笑了,眼角的皱纹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委屈啥?能嫁给你,给你生儿育女,伺候娘,看着这个家一天天好起来,我这辈子,值了。”
她顿了顿,指了指自己脸上的胎记,开玩笑似的说:“再说了,要不是有这个记号,你这‘文化人’当年还能看上我?”
王建军也笑了,他伸出手,粗糙的手掌轻轻覆在她带着胎记的脸颊上,温柔地说:“傻婆娘,这哪是记号,这是老天爷给我的福分。”
晚风吹过,院子里的老枣树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属于七十年代的,最朴素也最动人的爱情故事。那个年代没有鲜花钻戒,没有甜言蜜语,有的只是一句“我不嫌弃”,和一辈子的“我扛着”。而这份“丑妻”带来的福气,温暖了王建军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