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女儿看上我,为留住我藏起我的回城通知书,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9-14 07:09 浏览量:1
那封决定我命运的录取通知书,是被人从邮递员手里直接截胡的。
那天,日头毒得像要往下滴油。
我跟大伙儿在田里掰苞谷,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糊得眼睛都睁不开。
赵伟,跟我一起从上海来的知青,突然扔了手里的活儿,疯了似的往村口跑。
“来了!来了!邮递员的绿自行车!”
他这么一喊,所有知青都跟被烫了屁股一样,扔了农具就往大队部冲。
我也跟着跑,心脏在胸腔里擂鼓,每一下都震得我头晕。
恢复高考的消息,像一声惊雷,把我们这些被扔在乡下,快要被黄土埋得没了心气儿的年轻人,全都给炸醒了。
我们玩儿命地复习,在煤油灯下熬红了眼,不就是为了今天吗?
为了那张能带我们回城的纸。
我们一群人,黑压压地围住邮递员,像是围住一尊下凡的活菩萨。
邮递员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姓李,被我们这阵仗吓了一跳,咧着一口黄牙,“急什么,都有,都有。”
他从那个巨大的绿色邮政包里,一封一封地往外掏。
“赵伟!”
赵伟扑上去,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撕开信封一看,嗷地一嗓子就嚎了出来,又哭又笑。
他考上了。
“张红梅!”
“李卫东!”
……
每念到一个名字,人群里就爆发出一阵狂喜的尖叫和哭嚎。
被念到名字的,是英雄。没被念到的,眼神一寸一寸地暗下去。
我站在人群外围,手心里全是汗,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停了。
李邮递员把包翻了个底朝天,摇摇头,“没了,就这些。”
没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不可能。
以我的成绩,不可能榜上无名。
赵伟过来拍我肩膀,脸上的狂喜还没褪去,看我的眼神却带了点同情,“林枫,没事儿,明年再考。”
我没理他,挤到李邮递员跟前,声音发干,“叔,您再看看,是不是漏了?我叫林枫。”
李邮递员又把包抖了抖,确实是空的。
他想了想,一拍大腿,“哦!林枫是吧?有你的信!我记得清清楚楚,上海来的。”
我眼睛瞬间就亮了。
“信呢?”
“刚才在村口碰见春燕了,王队长家的闺女,”李邮递员说得轻描淡写,“她说跟你熟,顺路给你捎过去,我就给她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直往下沉。
春燕。
王春燕。
我们生产队队长的女儿。
她那双黑亮亮的眼睛,总是像小鹿一样,怯生生的,又带着一股子执拗,直勾勾地望着我。
我心里陡然升起一股极其不祥的预感。
我拨开人群就往王队长家跑。
那一百多米的路,我跑得像是在逃命。
王队长家正在吃饭,院子里的小方桌上摆着一盘炒鸡蛋,一盘咸菜。
王队长端着个豁口大碗,正呼噜呼噜地喝着棒子面粥。
春燕坐在他对面,低着头,小口地扒拉着碗里的饭。
看到我一阵风似的冲进来,她明显地瑟缩了一下,抓着筷子的手都白了。
“林知青,你这是……?”王队长抬起头,一脸莫名。
我顾不上跟他客套,眼睛死死地盯着春燕。
“我的信呢?”
我的声音因为急促的奔跑,带着颤,也带着我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戾气。
春燕的脸,“唰”地一下就白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她那副样子,就是最好的回答。
王队长把碗重重地往桌上一放,眉头拧成了个疙瘩,“什么信?林枫,你咋呼什么?吓着春燕了。”
“叔,邮递员说我的录取通知书,让春燕给拿了。”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稳下来,但失败了。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通知书?”王队长愣住了,扭头看他闺女,“燕儿,有这回事?”
春燕的眼泪,吧嗒一下就掉进了饭碗里。
她不说话,就是哭,肩膀一抽一抽的,看起来委屈得像是天塌了。
她一哭,王队长就心疼了。
他把筷子一拍,“哭什么哭!林枫问你话呢!到底拿没拿?”
春燕还是不说话,一个劲儿地摇头,眼泪掉得更凶了。
她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搁平时,队里的小伙子见了,心都得化了。
可现在,我只觉得一股邪火,“噌”地一下就从脚底板烧到了天灵盖。
我被她这种沉默的对抗气得直想笑。
“王春燕,你看着我。”
我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蹲下身,强迫她和我对视。
“把信给我。”
她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像一汪深潭,里面有害怕,有委屈,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近乎绝望的固执。
“我……我没拿。”她的声音细得像蚊子哼哼。
“你再说一遍?”
“我没拿!我不知道什么信!”她突然拔高了音量,像是要用声音的大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那一瞬间,我真的有种想掐死她的冲动。
我辛辛苦苦,熬了多少个夜晚,盼了多少个日夜,换来的就是这么一句轻飘飘的“我没拿”?
王队长站了起来,挡在我跟春燕中间。
他是个粗壮的汉子,往那一站,像座山。
“林枫,你一个大男人,逼一个姑娘家算怎么回事?她说没拿就没拿!”他的语气已经很不客气了,“我们家春燕是什么样的孩子,我清楚。她不会干那种事!”
我气笑了。
真的,是活生生气笑了。
“她不会?王叔,全村的邮递员都看见了,就你看不见?”
“那……那兴许是路上掉了呢?或者她给你放哪儿,你没找着?”王队长开始胡搅蛮缠。
这就是农村人的逻辑。
护短。
不讲道理的护短。
我懒得再跟他们掰扯,我知道,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口舌。
我站起身,目光冷冷地扫过春燕那张挂着泪痕的脸。
“王春燕,我只给你一天时间。明天这个时候,信要是不出现在我面前,后果自负。”
说完,我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王队长的怒吼和春燕压抑的哭声。
我头也没回。
那一晚,我彻夜未眠。
知青点的土炕上,赵伟翻来覆去地烙饼,兴奋得睡不着。
他跟我畅想着回到上海之后的生活,要吃一顿正宗的红烧肉,要去最好的澡堂子泡个澡,要把这几年没看的书全都补回来。
他说得眉飞色舞,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我的脑子里,反反复复就只有一件事——我的通知书。
第二天,我顶着两个黑眼圈,什么活儿也没干,就搬了个小马扎,坐在知青点门口,正对着王队长家。
我就那么坐着,死死地盯着他家的大门。
我的行为艺术,很快就吸引了全村人的注意。
大家对我指指点点,说什么的都有。
“瞧那个上海来的知青,跟个门神似的。”
“听说了吗?为了一封信,跟王队长家杠上了。”
“八成是那信丢了,赖上人家春燕了呗。春燕那姑娘多好啊,咋会干这事?”
我不在乎。
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不好惹。
春燕一天都没出门。
王队长黑着脸从地里回来,看见我,重重地“哼”了一声,把门摔得震天响。
我没动,像一尊石雕。
太阳从东边升起,又从西边落下。
天快黑的时候,王队长家的门,终于开了。
出来的不是春燕,是王队长。
他端着一碗面条,上面卧着两个金灿灿的荷包蛋,走到我面前。
“林枫,吃点吧。一天没吃东西了。”他的语气软了下来,带着点儿讨好。
我看着那碗面,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信呢?”我问。
王队长叹了口气,在我旁边蹲下,递给我一根烟。
我没接。
“林枫啊,叔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他自己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你是个好娃,有文化,人也勤快。叔……很中意你。”
我心里冷笑,来了,正题来了。
“春燕那孩子,从小就犟。她……她也是真心喜欢你。”
“所以她就可以毁了我?”我打断他。
“不是毁了你,是想留住你!”王队长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你回了城,这辈子跟我们就是两路人了!春燕她……她能图个啥?她不就是想跟你在一块儿吗?”
“这村里,哪个姑娘不羡慕她能跟你多说几句话?你教她认字,给她讲城里的事,你把她的心都讲活了,现在你拍拍屁股要走,你让她怎么办?”
他的话,像一把钝刀子,一下一下地割着我。
是,我承认。
我跟春燕是走得近。
她是队长的女儿,总是有意无意地给我一些方便。
我生病了,她会偷偷给我煮一碗鸡蛋羹。
我的衣服破了,她会拿去,第二天就缝得整整齐齐地还给我。
她会缠着我,让我教她认字,听我讲那些她闻所未闻的城市。
讲东方明珠,讲外滩,讲南京路上的霓虹灯。
每次我讲的时候,她的眼睛里都闪着光,那种光,是对一个遥远世界的无限向往。
我以为,我只是给她打开了一扇窗。
我从没想过,她想让我成为她的那扇窗。
“王叔,这不是理由。”我的声音很平静,但很坚定,“我的人生,不能因为她喜欢,就搭在这里。”
“怎么就叫搭在这里了?”王队长急了,“你留下来,我让你当民办教师,以后再想办法给你转正!你跟春燕结了婚,就是我王家的女婿,谁敢欺负你?吃香的喝辣的,不比你回城里从头干起强?”
他描绘的,是他认知里最好的未来。
一个农村人能给出的,最有诚意的许诺。
可在我听来,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我十年寒窗,我悬梁刺股,不是为了留在这个贫瘠的村庄,当一个民办教师,娶一个偷我通知书的女人。
我的梦想,是星辰大海。
“王叔,把信给我。”我重复道,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
王队长的脸,一下子就垮了。
他把那碗面重重地放在地上,汤都洒了出来。
“林枫,你别给脸不要脸!”他终于撕破了脸皮,“我好声好气跟你说,你不听!信,没有!你要是再在这儿戳着,败坏我闺女的名声,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转身就进了院子,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我看着地上那碗已经凉了的面,和那两个依旧金黄的荷包蛋,突然觉得无比的恶心。
我输了。
我斗不过这种根植于血脉里的蛮横和护短。
我慢慢地站起来,腿因为坐了太久,已经麻了。
我一瘸一拐地往回走,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
回到知青点,赵伟他们正围着一张地图,兴奋地讨论着开学后要怎么从天南海北聚到一起。
看到我失魂落魄地进来,所有人都安静了。
赵伟走过来,小心翼翼地问:“还没给?”
我摇摇头。
“报警吧,林枫。”一个叫李燕的女知青说,“这事儿可不是小事,这是盗窃,是毁人前途!”
报警?
我苦笑。
在这儿,王队长就是法。
警察来了,顶多也就是调解。
王家一口咬定没看见,谁能把他们怎么样?
最后,只会闹得更僵,我一辈子都别想拿到那封信。
“林枫,要不……算了吧。”赵伟说,“我知道你不甘心。可你斗不过他们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大不了,我们明年再一起考。”
明年?
政策会怎么变,谁说得准?
就算政策不变,我还要在这个让我感到窒 मॉक 的地方,再待上一年?
看着王春燕那张无辜又固执的脸,看着王队长那副理所当然的嘴脸?
我做不到。
我会被逼疯的。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
既然明的要不来,那我就来暗的。
我要去偷。
把我自己的东西,偷回来。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林枫,一个读了十几年圣贤书的人,要去当一个小偷?
可我别无选择。
这是他们逼我的。
我开始观察王队长家的作息。
他们睡得很早,晚上九点左右,院子里的灯就熄了。
家里养了条大黄狗,很凶,这是个麻烦。
我花了两天时间,用馒头和肉骨头,跟那条大黄狗建立了初步的“友谊”。
至少,它看见我,不会再像看见阶级敌人一样狂吠了。
第三天夜里,月黑风高。
我换上一身黑衣服,像个幽灵一样,悄悄溜出了知青点。
王队长家院墙不高,我踩着一块石头,很轻松就翻了进去。
大黄狗闻到了我的气味,从窝里探出头,看见是我,呜咽了两声,又趴了回去。
我心里念了句“阿弥陀佛”。
我蹑手蹑脚地摸到春燕的窗户底下。
她的房间,窗户没有插销,只是虚掩着。
我轻轻一推,就推开了一道缝。
屋里很黑,能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
我屏住呼吸,侧着身子,从窗户缝里挤了进去。
一股淡淡的,属于少女的馨香,混杂着肥皂的味道,扑面而来。
我顾不上感受这些,借着从窗户透进来的微弱月光,开始在屋里翻找。
桌子上,没有。
枕头底下,没有。
衣柜里,只有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
我把整个房间都翻遍了,连床底下都没放过。
还是没有。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难道,她把信转移了?或者……销毁了?
这个念头让我浑身冰冷。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的手无意中碰到了墙上挂着的一个小布包。
那是春燕自己绣的,上面绣着一对比翼鸟。
我鬼使神差地把手伸了进去。
指尖,触到了一个硬硬的,方方正正的纸制品。
我的心,狂跳起来。
我把它掏了出来。
借着月光,我看到了信封上那几个熟悉的字——“上海市招生办公室”。
就是它!
我找到了!
那一刻,我激动得差点叫出声来。
我把信死死地攥在手里,像是攥住了我的全世界。
我不敢再多待一秒,转身就想从窗户出去。
可就在我转身的瞬间,床上的人,突然动了一下。
“谁?”
春燕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
我吓得魂飞魄散,整个人都僵住了。
我不敢动,连呼吸都忘了。
春燕好像只是在说梦话,翻了个身,又没了动静。
我等了足足一分钟,确定她睡熟了,才敢小心翼翼地往外挪。
我的一只脚刚迈出窗户,突然,身后传来“啪”的一声。
灯,亮了。
我猛地回头。
春燕穿着一件碎花睡衣,站在床边,手里拿着拉灯的绳子,正直愣愣地看着我。
她脸上没有惊慌,没有愤怒,只有一片死寂的平静。
我们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你要走了?”她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攥着手里的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该说什么?
说我不是小偷?说我只是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在这样的场景下,任何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
“你找到它了。”她看了一眼我手里的信封,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把它藏得那么好,你是怎么找到的?”
我还是不说话。
“林枫,”她一步一步向我走来,眼睛里没有泪,却比泪水更让人心碎,“你就……那么想离开这里吗?”
“这里不好吗?有我,有我爹,我们都会对你好。我会给你做饭,洗衣服,给你生娃……”
“你为什么,就是看不见我呢?”
她的声音,像一把锥子,狠狠地扎在我心上。
我看见她眼里的光,一点一点地熄灭了。
我知道,我亲手掐灭了它。
“春燕,对不起。”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句话,很残忍。
但我必须说。
长痛不如短痛。
春燕笑了,眼泪却顺着脸颊滑落。
“一个世界……呵呵,是啊,你是城里人,我是农村人。我配不上你。”
她没有再阻拦我。
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即将消失的幻影。
我狼狈地从窗户爬了出去,落荒而逃。
我不敢回头。
我怕看到她那双绝望的眼睛。
我连夜离开了村子。
我不敢等到天亮。
我怕看到王队长那张愤怒的脸,怕面对全村人鄙夷的目光。
我几乎是跑着到了几十里外的县城,搭上了第一班去省城的长途汽车。
坐在颠簸的汽车上,我紧紧地抱着我的通知书,心里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悦。
我感觉自己像个逃兵。
不,我就是个逃兵。
也是个小偷,是个懦夫,是个……混蛋。
我回到了上海。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久违的繁华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顺利地入了学。
大学的生活,比我想象的还要精彩。
我像是海绵掉进了水里,疯狂地吸收着知识。
我参加了学生会,加入了文学社,成绩永远是系里最好的。
我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很多女孩子喜欢我。
其中有一个,是系里公认的系花,叫苏晓。
她家境很好,人也漂亮,像一朵温室里精心培育的玫瑰,娇艳,又带着一点点恰到好处的骄傲。
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也这么觉得。
我和苏晓在一起了。
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在月光下的林荫道上散步。
她会挽着我的胳膊,把头靠在我肩上,跟我说她们家在国外的事情,说她以后想去法国留学。
她给我描绘的未来,光芒万丈。
可我,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王春燕。
想起她那双黑亮的,带着执拗的眼睛。
想起她偷偷塞给我的煮鸡蛋,还有那碗卧着两个荷包蛋的,我没吃的面。
我常常会做梦。
梦见我还在那个小山村里,春燕坐在煤油灯下,一针一线地给我缝补衣服。
灯光下,她的侧脸,温柔得像一幅画。
每次从梦里醒来,我都会出一身冷汗,心里空落落的。
苏晓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只是做了个噩梦。
我知道,我心里有个结。
一个关于愧疚和亏欠的结。
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国营的大设计院,工作很体面,待遇也很好。
苏晓的父母对我很满意。
我们开始谈婚论嫁。
一切都顺理成章,美好得像个童话。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赵伟的来信。
他在北京读的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
我们一直有联系。
信里,他除了聊了聊自己的近况,还提了一句。
“对了,林枫,你还记得王春T么?就是你们队长的女儿。我前阵子托人打听了一下,听说她……嫁人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嫁给了邻村的一个瘸子,据说那男人脾气不好,还爱喝酒。”
“也是个可怜人。听说当年你走后,她的名声就坏了,说她偷知青的信,还说她……半夜跟野男人不清不楚。好人家谁还敢要她?她爹也没办法,只能把她嫁给那么个玩意儿。”
信纸,从我手里滑落。
我的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炸开了一颗炸弹。
瘸子。
爱喝酒。
名声坏了。
这几个词,像一把把尖刀,插得我鲜血淋漓。
我一直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我以为,她会慢慢忘了我,嫁一个本分老实的庄稼汉,生一堆孩子,过着平凡但安稳的生活。
我从没想过,我的离开,会给她带来这样的毁灭性的打击。
是我,毁了她。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
苏晓在我身边,不停地劝我。
“林枫,你怎么了?你别吓我。”
我看着她那张精致而担忧的脸,突然觉得无比的陌生。
我推开她,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像个傻子一样。
我跟苏晓说了我和春燕的事。
毫无保留。
我说完,苏晓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林枫,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她的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爱慕,只有失望和一丝……鄙夷。
“她偷你的通知书,是她不对。但你,用那种方式离开,把所有的烂摊子都留给她一个女孩子,你就是个懦夫。”
“你现在这副要死要活的样子,是给谁看呢?是觉得对不起她,还是觉得对不起你自己那点可怜的道德感?”
她的话,字字诛心。
“我们……分手吧。”
她说完,转身就走了。
没有一丝留恋。
我没有挽留。
我知道,她说得对。
我就是个懦夫。
我病了一场。
高烧不退,说胡话。
在昏迷中,我一遍一遍地喊着一个名字。
春燕。
病好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回去看看。
我跟单位请了长假,买了一张去那个省份的火车票。
时隔四年,当我再次踏上那片熟悉的土地时,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贫穷,落后。
只是,村口那棵老槐树,好像更老了。
我找到了王队长家。
院门紧锁,上面挂着一把生了锈的锁。
一个路过的婶子告诉我,王队长去年冬天就没了。
“得了重病,没钱治,拖了半年就去了。”
“他家春燕呢?”我急切地问。
“春燕啊,早就不住这儿了。嫁到邻村去了。”婶子撇撇嘴,“那孩子,命苦。摊上那么个爹,又摊上那么个男人。”
我的心,又是一阵绞痛。
我按照婶子指的方向,去了邻村。
打听了很久,才找到春燕的家。
那是一栋比王队长家还要破败的土坯房,院子里乱七八糟地堆着杂物。
我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才敢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男人。
三十多岁的样子,又黑又瘦,一条腿是瘸的。
他上下打量着我,眼神很不友善。
“你找谁?”
“我……我找王春燕。”
“你找她干啥?”男人的警惕性很高。
“我是她……以前的朋友。”
男人“哼”了一声,没让我进门,转身朝屋里喊了一声。
“王春燕,有人找!”
很快,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昏暗的屋里走了出来。
当我看清她的脸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那还是我的春燕吗?
她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旧衣服,头发枯黄,面色蜡黄。
才二十出头的年纪,看起来却像是三十多岁的人。
那双曾经像小鹿一样清澈明亮的眼睛,如今,只剩下了一片麻木和灰暗。
她看到我,也愣住了。
然后,她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你……你来干什么?”她的声音,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我……我回来看看。”
“看什么?看我笑话吗?”她突然激动起来,声音尖利,“看我过得多惨,你是不是就满意了?”
那个瘸腿男人一把将她拽到身后,凶神恶煞地瞪着我。
“你就是那个上海来的知青?”
我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好啊!你还敢来!”男人吐了口唾沫,“就是你!害了春燕一辈子!你给我滚!这里不欢迎你!”
他说着,就要上来推我。
春燕拉住了他。
“让他走。”她说,声音里没有一丝感情。
我看着她,心里疼得无法呼吸。
我想跟她说对不起,我想跟她说我后悔了。
可我知道,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的道歉,只会像是在她的伤口上撒盐。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她。
“这里面……是些钱。你拿着,改善一下生活。”
瘸腿男人的眼睛亮了,伸手就要去拿。
春燕却“啪”的一声,把我的手打开了。
信封掉在地上,露出里面一沓厚厚的人民币。
“我不要你的臭钱!”她冲我吼道,“林枫,我王春燕就算是饿死,也不需要你假惺惺的同情!你给我滚!永远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说完,她拉着那个男人,转身进了屋,重重地关上了门。
我站在门口,像个傻子一样,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太阳落山,我才捡起地上的信封,失魂落魄地离开。
我没有回上海。
我留在了县城。
我在县里的中学,找了一份代课老师的工作。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或许,是潜意识里的一种赎罪。
我想离她近一点。
哪怕,只是知道她还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我的心里,也能好受一点。
我开始打听她的生活。
从乡亲们的只言片语里,我拼凑出了她这几年的遭遇。
她那个男人,叫李大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好吃懒做,嗜酒如命。
喝醉了,就拿她出气。
她身上,常年都是青一块紫一块。
她生了个女儿,李大山嫌弃是个丫头片子,非打即骂。
有一次,李大山喝醉了酒,把滚烫的开水,泼到了孩子身上。
春燕跟他拼了命。
她拿着菜刀,差点砍了李大山一只手。
从那以后,李大山才有所收敛。
但他们的日子,依旧是在地狱里煎熬。
我听着这些,心如刀割。
我无数次地想冲到李大山家,把春燕和孩子带出来。
可我,又有什么资格呢?
我是毁了她幸福的罪魁祸首。
我只能用我自己的方式,笨拙地,悄悄地,试图去弥补。
我匿名给她们家寄钱,寄东西。
我知道,以春燕的性子,如果知道是我,她宁可扔了也不会要。
我托人给她找了份在县城纺织厂的工作。
这样,她至少可以带着孩子,暂时离开那个魔窟。
我以为,她会接受。
但她拒绝了。
给她介绍工作的人回来告诉我,“那姑娘,犟得很。她说,她不去。她说,那是她的命,她认了。”
我听完,一个人在宿舍里,坐了一夜。
命?
我不信命。
如果不是我,她的命,绝不该是这样。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我一边教书,一边写东西。
我把我跟春燕的故事,写成了一本小说。
我换了名字,换了地点,但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
那是我唯一的,可以宣泄情感的出口。
几年后,我的小说,发表了。
没想到,竟然火了。
还被改编成了电影。
我拿到了一笔不菲的稿费。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那个村子。
我想把王队长家的老宅子买下来,重新修葺一下。
我想,那是春燕的根。
也许有一天,她走投无路了,还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当我再次回到村里的时候,发现村里正在修路。
尘土飞扬,机器轰鸣。
我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是一个在外地发了财的商人,捐钱给村里修的。
不仅修路,还建了一所希望小学。
我找到了村长。
说出了我想买王队长家老宅的想法。
村长一脸为难。
“林老师啊,这……这怕是不行。那宅子,已经有人住了。”
“有人住了?”我愣住了,“春燕……她回来了?”
“不是春燕。”村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是李大山。春燕……她没了。”
没了?
这两个字,像两把铁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天灵盖上。
我感觉天旋地转,几乎站不稳。
“怎么……怎么会?”
“去年冬天,李大山喝多了酒,在家里耍酒疯,失手把煤油灯打翻了……房子着了火。”
“春燕为了救孩子,自己没跑出来……”
村长的声音,越来越远。
我的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了。
只剩下无尽的,尖锐的轰鸣。
火。
那么怕黑的她,最后,竟然是死在了一场大火里。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村长家的。
我像个游魂一样,走到了那片废墟前。
曾经的小院,曾经的房子,如今只剩下几段残垣断壁,在风中矗立。
一切,都被烧得干干净净。
就像她的人生一样,什么都没留下。
不,留下了一个孩子。
村长说,孩子被烧伤了,但命保住了,现在被县里的福利院收养了。
李大山,因为过失杀人,被判了刑。
我疯了似的赶到县福利院。
我见到了那个孩子。
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叫妞妞。
她的脸上,手臂上,都有着触目惊心的烧伤疤痕。
她很瘦小,很胆怯。
看见我,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躲在院长的身后,不敢出来。
可那双眼睛。
那双黑亮亮的,带着点执拗的眼睛。
跟她的妈妈,一模一样。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我跪在地上,对着那个孩子,泣不成声。
“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知道是在对她说,还是在对那个已经远去的人说。
我办理了领养手续。
我要带妞妞走。
我要把所有亏欠她妈妈的,都加倍地补偿到她身上。
院长告诉我,妞妞因为那场火灾,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得了失语症。
已经快一年,没有开口说过话了。
我带着妞妞,离开了那个让我伤心欲绝的地方。
我回到了上海。
我用我所有的积蓄,给她请了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心理专家。
我辞掉了工作,全心全意地陪着她。
我教她画画,教她弹琴。
我给她讲故事。
讲一个叫春燕的姑娘,她有多么的美丽,多么的善良。
妞妞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
只是,她依旧不说话。
她会用那双酷似她妈妈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不是一个孩子的眼神。
那眼神里,有太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一年后,我的那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上映了。
我带着妞妞去看了首映。
黑暗的放映厅里,看着银幕上上演的,那段被我尘封了的往事,我哭得像个孩子。
妞妞坐在我身边,安安静静的。
她好像看懂了。
又好像,什么都没看懂。
电影的结局,是男主角回到了村里,女主角已经嫁人,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安好。
这是我修改过的结局。
我不敢把那个残酷的真相,写出来。
那太痛了。
从电影院出来,我牵着妞妞的手,走在华灯初上的街头。
她突然停下了脚步。
她抬起头,看着我。
然后,用很轻,很慢,但却无比清晰的声音,叫了我一声。
“爸爸。”
那一刻,我感觉全世界的烟花,都在我脑海里炸开。
我蹲下身,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泪流满面。
“哎,爸爸在。”
从那天起,妞妞开口说话了。
她恢复得很好,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开朗爱笑的女孩。
只是,她脸上的疤痕,永远地留下了。
我带她去做了几次祛疤手术,效果都不理想。
妞妞却不在乎。
她说,“爸爸,这是妈妈留给我的印记。我不怕。”
我把她送进了最好的学校。
她很争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她长得越来越像春燕。
有时候,看着她,我都会恍惚。
仿佛那个在煤油灯下,为我缝补衣衫的姑娘,又回来了。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
我和妞妞,相依为命,过着平静而温馨的生活。
我再也没有动过感情。
我的心里,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了。
那个叫王春燕的姑娘,用她的整个生命,在我心里,烙下了一个永远无法磨灭的印记。
妞妞上大学那年,我把那封装在信封里,已经泛黄的录取通知书,交给了她。
还有那本,我的小说。
“妞妞,这里面,有爸爸和你妈妈的故事。你……看看吧。”
妞妞看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她红着眼睛,走到我面前。
她给了我一个拥抱。
“爸爸,我不怪你。”
“我妈妈……她也一定不怪你了。”
“她只是,太爱你了。”
是啊。
她只是,太爱我了。
爱得那么卑微,那么执拗,那么奋不顾身。
也那么……愚蠢。
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说她愚蠢呢?
如果不是我的出现,她会像村里所有的姑娘一样,嫁一个普通的庄稼汉,过着虽然清贫,但却安稳的一生。
是我,给她看了一个她永远无法企及的世界。
又亲手,把通往那个世界的门,关上了。
后来,妞妞大学毕业,成了一名优秀的医生。
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了很多烧伤的病人。
她说,她想替妈妈,去完成那些没有完成的心愿。
她说,妈妈那么善良,一定也希望看到这个世界,少一些像她一样的悲剧。
有一年清明,妞妞说,想回去看看。
我陪她一起,回到了那个小山村。
村子已经大变样了。
泥泞的小路,变成了宽阔的水泥路。
破败的土坯房,被一栋栋漂亮的小楼房取代。
那所希望小学,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
我们找到了春燕的坟。
就在后山,那片开满野花的坡地上。
很小,很不起眼的一个土堆。
墓碑,是我当年托人立的。
上面只有几个字:爱妻王春燕之墓。
立碑人,林枫。
我知道,我不配。
但我还是那么做了。
算是我,给自己的一点念想。
妞妞在坟前,摆上了鲜花和水果。
她跪下来,磕了三个头。
“妈,我跟爸爸来看你了。”
“我们过得很好,你放心吧。”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那块冰冷的石碑,眼眶又湿了。
春燕,你看到了吗?
我们的女儿,长大了。
她很优秀,很善良。
她很像你。
一阵风吹过,山坡上的野花,轻轻摇曳。
仿佛是她,在回应我。
回去的路上,我们遇到了当年给村里捐钱修路的那个商人。
他已经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了。
他认出了我。
“你是……林枫?”
我点点头。
他看着我,又看了看妞妞,眼神很复杂。
“这么多年,你……还好吗?”
“还好。”
他叹了口气,说了一件,我从不知道的往事。
“当年,春燕她爹,临死前,把我叫到床边。”
“他把他攒了一辈子的钱,全都给了我。他说,他只有一个心愿,就是给村里修条路,建个学校。”
“他说,他不想让村里的娃,再像他闺女一样,因为没文化,没见过世面,把自己的一辈子,都给耽误了。”
“他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他闺女。”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攥住了。
原来……是这样。
我一直以为,王队长是个蛮横不讲理的,护短的父亲。
我从没想过,在他那粗糙的外表下,藏着这样一份深沉而悔恨的父爱。
他用他最后的方式,替他那个可怜的女儿,完成了赎罪。
也替我,完成了赎罪。
“林老师,”老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你们,都尽力了。”
是啊。
都尽力了。
春燕尽力地想留住她的爱情。
王队长尽力地想保护他的女儿。
而我,尽力地想逃离那个让我窒息的牢笼。
我们都没有错。
错的,是那个时代。
是那个时代的贫穷,愚昧,和身不由己。
离开村子的时候,妞妞问我。
“爸爸,你后悔过吗?”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沉默了很久。
后悔吗?
如果当年,我没有离开。
我会和春燕结婚,生子。
我会当一个乡村教师,一辈子守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
我会甘心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的人生,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没有后来的功成名就,也没有后来这几十年的,午夜梦回时的辗转难眠。
“不后悔。”我对妞妞说,“爸爸不后悔回城。但爸爸后悔,用那种方式,伤害了你妈妈。”
这是一个无解的题。
是我,欠了她。
这笔债,我要用我的余生,去还。
我会把妞妞照顾好,我会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
春燕,你在天上,看到了吗?
这一生,遇到你,是我的劫,也是我的缘。
如果有来生。
我希望,我们能出生在同一个世界。
我不会再让你,爱得那么辛苦。
我会牵着你的手,带你去看,你最向往的,南京路上的霓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