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究竟拥有怎样的艾米莉·狄金森?

发布时间:2025-09-11 21:04  浏览量:1

我们究竟拥有怎样的艾米莉·狄金森?或者说我们究竟拥有过怎样的艾米莉·狄金森?

狄金森的诗歌短小精悍,诗中有着强韧的意志与精确的隐喻,一般认为,她主要写生活中的日常事件、自然生命、信仰和爱情。狄金森生前默默无闻,死后慢慢被发掘,众多诗人从狄金森的凝练婉约、意象清新的诗歌当中学会了如何婉转表达自己的情感。“灵魂选择自己的领地,然后关上了门。”长久以来,我们热衷于讲述狄金森隐居的生活与与世隔绝的文学与诗歌生涯,她几乎足不出户的传奇人生选择,她与知名文学编辑希金森的通信,以及她以文学缝纫工一样的专注力织出的一千七百多首精彩小诗……是的,我们已经从很多角度认识过这位如今被辨认的独特而卓越的诗人了,众多关于她的书籍传记研究文章纷至沓来,已经让狄金森成为了一个显学,除了她众多的爱慕者和文学崇拜者所撰写的关于她的传记和从她抽屉当中发现并整理成册的她闪光的短小精悍的诗歌以外,难道我们对于狄金森还有什么没有认识到吗?

苏珊·豪的新书《我的艾米莉·狄金森》中呈现了一个全新的狄金森。豪以主观视角为自己的狄金森研究冠名My,“我的”具有着强烈的私人性和主观特征,强调了一种私家珍藏的性质。本书由诗人艾略特·温伯格作序。在序言中,温伯格指出了苏珊·豪对于狄金森的开拓性发现,同时也陈述了文学史上对于狄金森的有意的忽略甚至贬低。如:乔治王朝时期诗人哈罗德·蒙罗曾经对狄金森的诗歌进行贬低:“她小小的抒情看起来不过是一个半痴呆的女学生的随手之作,而不是一个受过完整教育的成年女性的严肃思考。”;而马西森在《美国文艺复兴》中将狄金森与爱默生之间的区分模糊化,仿佛以此来证明狄金森诗歌的爱默生来源:“她遣词造句的技巧,似乎与爱默生的难以区分。”;艾伦·泰特在其发表于1932年的《新英格兰文化与艾米莉·狄金森》中批评狄金森:“无知,缺乏正规智识训练……”;爱丽丝·詹姆斯则称狄金森为“五流作家”……这着实让我们吃了一惊。纵使我们知道狄金森在生前默默无闻,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对她的文学地位和诗歌成就存在如此多的恶意中伤与贬低……因为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心中,艾米莉·狄金森是现代主义诗歌,特别是美国诗歌的一个重要源头和无可争议的先驱人物,不曾想在她确立先驱地位的过程中,存在如此多的不公正的争议言论,这一方面证明人类认识的短浅,仿佛他们只有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后才会滞后性地认识到珍宝的价值。如果艾米莉·狄金森是一个不需要时间和诋毁等就构建起来的文学圣杯的话,恐怕我们人类的认知就足可以事先辨认出伽利略和梵高们了。

虽然,如今狄金森作为经典诗人的地位已经无可争议,但是经典化所带来的后果就是被固化,经典化虽然有其正面价值,即好的作品被作为珍宝辨认出来,但同时也有被不加思考地吸收和不加深究地接受等“非流动性”危险,即诗人被固定在一个经典的位置而无法随着时代发展进行新的发掘。因此,在我们的文学话语里,与狄金森相联的形象被固定为“一个深居简出的老处女”,一个“足不出户的隐居的怪癖女诗人”……对于她诗歌的认识和阅读基本上都停滞于“现代主义先驱”的“老祖母形象”里。毫无疑问,狄金森作为一个文学的形象和风格已经被固定。

我们究竟拥有怎样的艾米莉·狄金森?——这个被重新启动的问题,在书里,苏珊·豪交出了自己的一份对狄金森重新辨析的答卷:“我的艾米莉·狄金森”是将狄金森作为一池被发现、被挖掘的流动的活水,而不是一潭死水被重新濯饮。

苏珊·豪发现了怎样的狄金森?

如果说对于狄金森的再挖掘只是从学术的角度进行的学术成果展示,则是对于本书的误解,豪对于狄金森的再发现是一种先锋与先锋的互相辨认。在豪这里,对于狄金森的再挖掘是找到了一条暗渠,一条最终导向豪所在的美国语言诗,以及众多以实验主义、先锋性为诗歌目标的诗歌实践的信心与实践的源头。《我的艾米莉·狄金森》的魅力正是由于“我的主观性”和“私家珍藏”性质,使得这一发现有着夹缝中生长出嫩绿的新颖效果,然而本书的价值绝不仅仅在于这一点,更加重要的是,豪将艾米莉·狄金森与格特鲁德·斯坦因并置作为先锋诗学和实验性诗学的先驱,有着颠覆性的认识价值,即我们所称为经典的文学,实际上自始至终都酝酿着一股忤逆主流审美的颠覆性。通过豪所重新揭开的蒙尘的“狄金森箱子”,我们找到了另一个“不稳定的”,“冒险的”狄金森,一个自觉处于边缘地位的,在生活和诗歌创作上富有反叛性的狄金森。

“狄金森是一位有意识的文字革命家:与斯坦因一样,她是一位伟大的美国女性先锋艺术家。”豪用这一宣言,统领着这本书的价值,这一并置是史无前例的,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认识狄金森与先锋诗学多样性的开锁器。豪在这本150多页的书以及另外一篇文章中,分析出了另外一个狄金森,这个狄金森不再是一个闭塞的,足不出户的文学缝纫工,而是通过大量的阅读而成为的博学人士,不是与世隔绝,而是洞悉世事,包括宗教境况以及南北战争等,她对政治生活和历史也并不是没有智识的见解,相反她的感性和智性在对于当时的大的运动(清教主义,新英格兰边疆问题等)有着持续的关注和洞悉,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她的诗歌创作;在文学创新上,她通过独树一帜的小短线“-”创造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实验诗学,她利用反常语法,句式的错置,大胆的省略等,以及她“所开启的19世纪美国文学所偏好的语言消解(linguistic decreation)”等都源自于她对于欧洲传统文学习俗的反叛。在本书中,豪力图用充分的论据来给艾米莉·狄金森以一个新的身份——“有意识的文学革命家”“一位伟大的美国女性先锋艺术家”。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言人,格特鲁德·斯坦因一直是豪所在的美国语言派的精神源头。狄金森在时间上要早于斯坦因,也就是说,现在豪找到了另外一个实验诗学的源头,而这个源头却是作为很多经典诗歌(主流诗歌)源头的狄金森,这其中的确需要雄辩的说服力才能在自己的论点和论据之间建立一条可以挺立的逻辑证据。

可以说,对于本书的阅读,我唯一要解开的就是这个谜团,我要看到,并且期望看到这一雄辩的说服力对我的顺利征服。因为可以说,长久以来,经过对狄金森耐心的充满敬仰的阅读之后,我认为我对于狄金森的阅读可以暂时停止,作为一个背景参考,而不是作为一种持续的写作动力来继承,纵使她婉转诗学曾经深深影响过我,并且在我的诗歌道路上起着灯塔的作用,但是长久以来已经退为背景。而今,豪的研究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乐于从豪的这一新的发现中看到另一个属于实验诗歌的狄金森传统。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重大的事件。因为长期以来我都将斯坦因作为这一源头的人物来尊崇,而如今,我心爱的艾米莉·狄金森居然被豪纳入到自己的以语言为中心的创作体系中,这如何能够不让我惊讶?我对于这一观念从一开始就抱有将信将疑的模糊态度,不是不相信豪这一颇具主观性的判断,而是想要在豪的雄辩当中夯实这一论据,因为我自身多么希望狄金森是这一源头的发端,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给予了我新的东西。那么,最终这样一条重要的线索就变得至关重要。那么,狄金森又是如何被纳入到这样一条的新的传统当中呢?

豪对于狄金森的分辨

豪对于狄金森的分辨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豪从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生活方式来说明狄金森的深居简出与不社交,不结婚并不是性格所致,而是一种对于当时社会主流价值的叛逆,在这里豪毫不留情地指出,长期以来“大量无聊的书籍和文章仍无视这位伟大作家的创作过程。……”进而编造了“狄金森经受了被剥夺的打击而具有情感障碍的传说”,想要以此来将诗人的生平庸俗化。进而她举出例子,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狄金森书信的观察,将狄金森的“主人书信”(指狄金森一系列称收信人为主人的书信)解释为狄金森对于基督的爱,而豪则认为这些信件是狄金森有意识的散文练习,是戴着面具和面纱的戏剧艺术;除了在生活方式上的辨析,豪更将笔触深入到狄金森的诗歌细读上,在对一首《我的生命伫立-一杆上膛枪-》的诗歌中,豪指出常常被学者忽略的这首诗的写作时间,1863年,即美国内战期间,将这首诗看作是一首“拒斥权力意志的诗歌”,豪写道:“艾米莉·狄金森在思想上充分警觉”;与此同时,通过深入考察狄金森所在的时代,特别是狄金森家族的密友鲍尔斯与霍兰,以及爱德华兹与清教徒运动,以及爱德华兹的神学写作提出了爱德华兹的神学写作为狄金森提供了克己以及意象明晰性,进而指出狄金森的对于宗教的反叛的否定性,即“艾米莉·狄金森的宗教是诗歌”的观点,同时通过考察作为艾米莉重要倾诉人的牧师、战地记者、游击队员和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希金森的关系和灵魂往来,勾勒一个在认识维度上更加宽阔的狄金森,即狄金森通过这些人来与历史与社会发生着深刻的联系和观察性共振,而绝非是一个在认识上闭塞的饥饿的艺术家;即狄金森的诗歌从某种程度上是“人类的错位和不确定性的恐惧必须用新的语言来表达”的需求。这种“新语言”,就是狄金森的诗歌学语言;另外,豪将狄金森的诗歌创作与她的书信散文作为“本世纪最具独创性的写作”来进行考察。而通过对于狄金森诗歌中语词的大小写等细节来观察狄金森对于词语物质性的需求,例如在她的一首短诗中,狄金森将sovereign(主权)中的s大写以“分解和增强这个词的力量”。对于sovereign一词的分解,豪展示了一个语言诗人精湛的洞察力,而从语言诗的角度解析和认识狄金森,从未有过;通过精湛的分析,豪将《我的生命伫立-一杆上膛枪-》的第一节与《罗兰公子来到暗塔》对比,指出诗歌的第二节则是对于勃朗宁戏剧独白和莎士比亚历史剧的借鉴和评估,并指出了这首诗“对于奴隶制咄咄逼人的探索”这一历史维度。这是一个惊人的觉察,通过这一对应观察,豪总结出狄金森的回应时代,博学以及对于对她有影响力的作品的整合能力,即“强制、缩写、推动、填充、减法、谜语、审问、重写,她从文本中抽取文本”(苏珊·豪语),在这里,豪以一种实验诗学的方式找到了一个狄金森的作诗法。在此,两个诗人的灵魂在词语的分解中激动地相遇,这是一种智识与智识的相知。在这里,我们不禁想问:为什么是豪辨认出了这个更加丰富和本质的狄金森,而不是别人?

狄金森传记电影《宁静的激情》剧照

这就不得不谈豪所在的美国语言诗派,这并非离题,因为简述豪与语言诗派的主要诗歌观念,对于豪所发现的作为先锋文学发端的新的狄金森非常重要。

语言诗派兴起于1970年前后,以美国的东西海岸和加拿大的多伦多市为中心。之后扩展为一个全球性的诗歌流派。作为语言诗派的领军人物的查尔斯·伯恩斯坦曾经写作《语言派诗学》等诗学理论著作来论述语言诗派的诗学主张。豪是美国语言诗派的代表诗人。虽然语言诗派并不是一个严格的诗歌流派,但是秉持这一主张的诗人们都被归纳到这一诗歌谱系当中,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先锋性和试验性。对我来说,语言派诗学是一个后现代诗歌的集大成,他们几乎集体朝着现代诗歌中的诗学观念背过身去,采取了一种全新的诗学伦理和美学原则,但是在方法上又林林总总,蔚为大观,语言诗人们以其学者性的专注和强大的革新性,给世界诗歌带来了全新的面貌,也挑战着固有的诗歌观念,如活水,一直在涌动。

回到狄金森,豪所辨认出来的狄金森与我们所认知的狄金森不同,豪所辨认的狄金森与格特鲁德·斯坦因一样具有着革新和颠覆意识。“已不可能再简单地移植英国诗歌传统……”并指出了这种“反向运动”是为了穿透种种不确定的界限。因此,豪发问道:是谁在监管着语法?被关在句子内部的是谁的秩序?在我看来,豪的狄金森研究基于一种“拨乱”行为,即拨开覆盖或者遮蔽在狄金森辨认中的历史和认识“尘封物”,返还作为诗歌历史事实当中蕴含的经典性之外的因为实验性而变得更加锋利的狄金森。

通过解谜,豪进入了一个更加“狄金森”的狄金森,一个狄金森的“内核之内核”。而我们曾经如此长久地徘徊在这间门户外面,我们以为自己拥有过一个狄金森,然而那一个却从我们攥紧的手中如沙般流走。正是豪以她先锋的敏锐眼光辨认出了另一个同样先锋的狄金森,发现了狄金森的语言诗性,从而狄金森重新聚拢了她新的光耀,不同于之前的光照,这一新的阳光照耀了一面新的菱镜(语言诗派的语言),反射出了多菱的奇异的光彩。作为一个诗人,我们羡慕这种相互之间的辨认,在我们的有限生命里,我们期待着“艾米莉”遇见苏珊·豪,也期待着“我们的苏珊·豪”遇见“我们的艾米莉”,这是一种诗学上的、本质上的相互镇守。(作者系诗人、书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