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考进看守所当管教,有些女被告故事难忘,一男被告爱上了我

发布时间:2025-07-09 01:49  浏览量:1

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素材源于生活和互联网,图片和文字均不涉及真实案件和人物,仅限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素材提供/胡思清

文章撰写/淑女故事

我叫胡思清,1988年深秋,我因参加自学考试拿到了大专文凭,可以参加当年的社会招警考试。

我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公安队伍。

根据工作的需要,组织上让我进了市看守所,当了一名女管教。

对于看守所,有些人是不愿意去的。他们认为看守所工作单调,整天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认识人少,有什么事不好办。

我不这么想,觉得组织上让我干什么,我就要干好什么。这就是我加入公安队伍的初心。

因为我是结婚后参加法律自修大学学习的,所以我进看守所时已经30了。因为我长得比较年轻,看上去也就20多岁。

看守所的民警上班,是干24小时,歇48小时。

看守所的工作主要分三大块:

第一块是正常交接班,全面掌握关押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块是做好看押人员的法规、监规教育,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转化工作。

第三块是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在这一方面,我们都进行了相关的演练。

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房间叫监室,一般分三种类型:

第一种叫“过渡房”,是对新入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暂时关押的房间。

主要用于基本的纪律教育,一般他们停滞的时间为6到12天,伙食差一点;他们不用参加劳动。

第二种叫“劳动房”,关押可能判处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定期参加劳动,可以接受亲属的探视。

第三种是“普通房”,是关押刑期较长,或者案情特别复杂的犯罪嫌疑人。他们面临着判刑的压力,人员构成相对比较复杂,甚至包括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监管的规矩比较严格。

这三种监室的共同特点是,居住条件比较简陋,室内一般可容纳十到二十个人。

床铺一般是大通铺,有的是铁床,冬季没有暖气,比较寒冷。

配备的基本生活设施有:风扇,洗手池,厕所为了安全没有遮挡。

犯罪嫌疑人日常必须严格遵守监规;放风的时间一般为每天1至2小时(有时半小时到一小时)。

在押人员一般是早上6点到7点起床,整理内务洗漱。

7点到8点早餐,早饭一般是馒头,稀饭,咸菜。

中午11点半到两点,是午餐和午休时间。

午餐主食是米饭或是面食,和比较简单的菜。看守所的食品材料比较简单。

下午活动时间是14点到17点3O分。

放风在指定的露天区域,约30分钟到一小时。可进行适度的锻炼,一切活动都在监控之下。

17:30到21点,是晚餐和自由活动时间。

晚餐后,可以阅读相关的书籍、报刊。也可以写信或者申请与亲属通话(需要批准)。

晚间教育可观看新闻联播,或者法制教育节目。

二十一点以后就寝。监室保持照明,全号二十四小时实行监控,确保安全。

值班民警可以定时、或不定时的巡查,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

每个监室内的在押人员两人一班,实行轮班值守,确保监室安全,有情况及时向值班民警报告。

我的任务是,参加大值班,对当班监管的男被告和女被告,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和转化工作。

我在工作中,遇到过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有三名女被告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其中一名女被告名叫李爱琴,她的故事非常曲折。

李爱琴的老家是鸢城临渠的,她和老公齐大鹏是初中同学。

她是村里一枝花,齐大鹏早就看上了李爱琴。她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皮肤很白,在村里属于筐头。

齐大鹏个子高,黑脸庞,人很聪明。同样一件事,他能办的很巧妙,还能挣到钱。

当时他家开粉房,他父母起早贪黑做粉条,他也非常能干。

他经常把粉条悄悄送给李爱琴。李爱琴也把种的蔬菜送给小齐,两人感情很好。

后来李爱琴去学了理发技术,在村里开了个小理发店,但挣不到钱。

齐大鹏说,咱俩到鸢城去吧,还能多挣点钱,过上好日子。李爱琴说,我听你的。

两人一起来到鸢城,在汽车站附近的城中村,租了一个小门脸。

一共两间房,一间大的当理发铺,装修的挺上档次,里间就当卧室。

李爱琴因为理发技术好,而且收费合理,只要是老人和小孩都便宜一点。所以回头客很多,口碑也好。

这个门脸别人开店,都开不起来,她就开起来了,挣钱还不少。

几年下来,她俩在城中村买了新楼,还生了个大儿子,日子过的挺红火。

一天齐大鹏去上小商品城,进烫发水、啫喱膏什么的,认识了供货的薛红红。

齐大鹏有钱膨胀了,他和薛红红搞到了一起。

薛红红认为齐老板有钱,开着大奔,非常主动热情。不久她怀孕了,逼着齐大鹏离婚。

齐大鹏一看不离也不行了,就跪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老婆摊牌了。

李爱琴这人心地比较善良,觉得小齐是真没办法了,心疼他,离就离吧。

离婚以后,他只好和小薛结了婚。薛红红认为,必须把老公看紧了,原配可是青梅竹马,他俩还有一个儿子。

一次李爱琴打电话找他,让他来带儿子去看病。

薛红红风风火火又来闹了。她说,离了婚有天大的事也不能再找齐大鹏了。

那天儿子齐小帅发高烧,很危险,李爱琴扭着脚了也不方便,就打电话让前夫带儿子去看病。

这时刚出满月不久的薛红红,说得了产后忧郁症,过来骂李爱琴不要脸,离了婚还缠着她老公不放。纯是来找事的。

李爱琴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头脑一发热,一把薅过薛红红的脖领,用修眉刀划了她脖子两下,不久她倒地身亡。

警察把李爱琴抓起来了,等待她的肯定是死刑。

她天天以泪洗面,她心疼儿子,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母亲。

薛红红幼小的女儿,也失去了母亲。两个家庭的悲剧,实在悲惨!

李爱琴想不开的时候,都是我给她做思想工作。

她牙疼难受,我给她买药,从生活上关心她。

给她讲道理,既然做了违法犯罪的事,只能接受法律的审判。

李爱琴给儿子,写下十封遗书。告诉他分别在10岁,15岁,20岁,30岁的时候,……,都应该注意些什么?应该怎样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她把这些遗书都交给了我,请我转交给她儿子齐小帅。

李爱琴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第二个女犯罪嫌疑人叫史小韵。

她对象是海军干休所一位老干部的子女——龚建良。

小龚初二时,有一次和同学打架,把人家的一只眼打瞎了。他爸爸给同学家赔了很多钱,并用皮带打了龚建良。

他离家出走了,不久和坏孩子搅和在了一起,学会了偷。

谁看龚建良的表面,真不像个小偷,很文雅。

他这个人专偷机关单位和工厂的保险柜。

他说偷个人,容易招人家怨恨,所以他专偷公家单位的钱。他这是什么混蛋逻辑呀?

机关单位和工厂的钱,就能随便偷吗?

史小韵有时爱慕虚荣,老公深更半夜拿回来的钱,她也不问是怎么来的?

只管着买貂、买高档皮鞋,在厂里有人给她起外号叫:月份牌,衣服一天换一件。

龚建良在鸢城连着做了几起大案,公安机关终于把他逮住了。

龚建良很可能要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因为史小韵涉嫌窝藏、包庇罪,正在等待法律的审判。

第3个女被告叫许舒。

她高中毕业时,大学考的不好,只考了100多分。她父亲臭骂了她一顿。

许舒早被父母惯坏了,她从来没受过这种委屈,离家出走了。

她到KTV里当了点歌小姐。经常有一个郭老板——郭大哥来唱歌,经常给许舒小费。

一天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欺负许舒,郭大哥三拳两脚就把那家伙打趴下了,给她解了围。

大哥还警告那小子,以后不准碰许舒,这是我的小表妹。许舒很受感动。

有一天郭大哥又来唱歌了,看包房里没人,就告诉许舒:

你愿意到广州替我跑一趟吗?你把我的货给我带回来。你能挣5千块线。

许舒觉得这个事儿不错。既能上广州游山玩水,还能挣5000块。

郭大哥给她买上票,他坐火车去了广州,拿到货回来又交给了郭大哥,大哥给她5000块钱。

正在这时,郭大哥和许舒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

郭胜利是老板,她是跑腿的,替他运送了200粒摇头丸。她也在等待着法律的严惩。她涉嫌运输毒品罪。

我在看守所遇到的最闹心的一件事,是被犯罪嫌疑人单东方看上了,和我纠缠不清。

单东方是因为参与打群架进来的。

有一次他拉肚子,正好我当班,我就到狱医那里去给他去开的药,吃了以后他止住了拉肚子。

第二天参加劳动,他悄悄塞给我了一个纸条,只有五个字:我爱上你了。

我收到纸条后,没有当众羞辱他,也没有训斥他,替他保留了体面。

我把他从劳动岗位上叫下来,我在办公室单独和他谈了话。

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单东方,你在正在等待法律的审判,你现在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我是一名管教,咱俩绝对是不可能的。

再一个我明确的告诉你,我已经结婚了,我老公是位军官,我们很相爱,我的孩子都四岁多了,咱俩根本不可能。

知道消息后,单东方闹情绪,赖在床板上不起床,也不参加劳动了。

我把这件事情跟我们的带班领导说了,看守所王副所长是我们的带班长,他也跟单东方谈了话。

他说,你喜欢胡警官不奇怪,谁都可能喜欢美女,喜欢温柔贤惠的人。

但是不能做违法的事,她对象是位军官,谁要是瞎掺和,谁就是破坏军婚,这就违法了。

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只要好好改造、学习一门技术,你一定会找到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我给他专门找来了做厨师的书籍,让他业余时间认真看,做好笔记。

鼓励他出去一后好好学,好好练,到时候我也可以帮忙给他介绍一个好姑娘。

在我的鼓励下,单东方表现很好,积极参加劳动,后来他被判刑拘役三个月。

刑期结束后我和老公,请他一起吃了一顿便饭。

我老公给他介绍了一个工厂,让他去伙房当厨师,锻炼锻炼。

厂长知道我们的关系,把厂里的一个年轻女工小焦介绍给他。

他告诉小焦,我犯过错。小焦说,你只要改了就好。他两个人现在感情很好,登记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