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提名委员会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发布时间:2026-02-26 03:20  浏览量:1

中访网数据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近日召开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英明、王凡林、刘郴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职业素养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核。

审查意见指出,三位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王凡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相应的专业履职资格。三位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其个人履历中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等禁止任职的情形,且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证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议,一致同意提名赵英明先生、王凡林先生、刘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提名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顺利提名,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独立运作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