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贞烈郭雉真-台州传说故事勾辑
发布时间:2025-07-31 16:02 浏览量:1
这则故事辑自明代传奇小说集《觅灯因话》。
《觅灯因话》是明代邵景詹撰传奇小说集。二卷,八篇,书成于明代万历二十年(1592)。
《觅灯因话》
《觅灯因话》 是仿照瞿佑的《剪灯新话》而作的,内容多为劝善惩恶,因果报应故事,均为作者见闻的实录,故文笔比较朴实,艺术上朴素雅洁,不假雕饰,自然无华。它虽是传奇体文言小说,但是文不甚深,朴素而不失于粗俗。
《觅灯因话》目录
天台县郭老,五十无子,祷于神,梦白雉集于庭,遂生女,因名雉真。聪慧有色,略通书数。年十七,嫁同里旗卒,姿色甚丽,见之者莫不啧啧称赏。
年二十三,因夫卧病,至里社祠中祈祷。本卫千夫长李奇见之,心慕焉。时至正四年八月也。去县八十里,地名杨村,向设亭障,分兵戍守,李遂遣卒行。郭氏独居,李乃日至卒家,百计调之,郭氏毅然莫犯。经半载,夫归,具以情白。为属所辖,罔敢谁何。
一日,李复来,卒故匿床下,听其语涉戏,大怒,持刃出,而李脱走。李诉于县,捕系穷竟,案议持刃杀本部官,罪该死,桎于囹圄中。从而邑之恶少年与吏胥、皂隶辈,无有不起觊觎之心者。而李尤其日夜夤缘,欲速杀其夫,使郭氏无所归。故嘱其左右邻,不与馈食。左右邻皆伍中人,无不畏李本官者。
郭氏时生男六岁,女四岁。郭老死矣。茕茕一身,乃躬馈于卒,哀号载道。归则闭户绩纺,人不敢一至其家。久之,府檄调黄岩州。一狱卒叶姓者至,复有意于郭氏,欲以情感之,乃顾视其卒,周其饮食,宽其桎梏,情若手足,卒感激入骨。
一日,卒所卧竹床,肤色皆青,节节生叶,若素种植者。卒与同禁者皆惊喜,吏亦来贺,以为肆赦可待。叶独心恶之也。忽狱中传有五府官出。五府之官,所以斩决罪囚者。
叶心喜,遂入以报曰:“祯祥之兆,未必非祸祟也。”且煦煦顾怜其子女,切齿骂李,以为不仁,与卒抱持而泣。已乃谓曰:“我与尔爱如手足,尔万一不保,尔妻必入仇人之手,子女为人奴仆;顾我尚未娶,宁肯俾我为室乎?若然,我之视汝子女,犹我子女也。而且无快仇人之心。”卒深诺其言。
叶乃令郭氏私见卒。卒谓曰:“我死有日,此叶押狱性柔善,未有妻,汝可嫁之,无甘心事仇雠也。”郭氏泣曰:“尔之死,以我故,我又能二适以求生乎?”
既归,持二幼,涕泣而言曰:“汝父以娘故,行且死!汝父死,娘必不生,儿辈无所依怙,终必死于饥寒,不若娘死于汝父之前,事或可解。卖汝与人,或可度日。盖势不容已,将复奈何!汝在他人家,非若父母膝下,毋仍旧娇痴为也!天苟有知,使汝成立,岁时能以卮酒奠父母,则是为有后矣。”
遂携二儿出,至县前,遇人具道其故。行路之人,为之掩泣。有怜之者,纳其子女,赠钱三十缗,郭氏以三之一具酒馔,携至狱,与卒相持,哽咽不能语。既而以二之一与之曰:“君扰押狱厚矣,可用此答之。又余钱若干,可收取自给。我去一富家执作,为口食计,恐旬日不能馈食故也。”泣别而出,走至仙人渡溪水中,危坐而死。
渡头人烟凑集,一时喧哄。又此处水极险恶,竟不为冲激倒仆,人以为奇,走报县官。官往检视得实,令人舁之起,水势冲涌不得近,以木为桥,木皆中折,而死者危坐如故。众益以为神,倾动城邑。
县官乃焚香再拜,令妇人共举之,则水不为患。于怀中得一纸,具述李本官之逼与夫之冤,虽不成章,达意而已。官为殓具,即葬于死所之侧山下。又为申达总管府,将李抵罪而释卒。官赎还其子女,人亦义之,不受原值,更与之钱。卒亦终身不娶。郭氏死之日,至正五年九月九日也。
次年丙戌,宣抚使巡行列郡,廉得其事,闻之于朝,乃旌其墓曰:“贞烈郭氏之墓。”而复其夫家云。
硬气的天台人
元朝末年,浙江天台县有位郭老汉,已到五十岁还没有生子。去向神灵祈祷,夜里梦见白色野鸡飞集在庭中,妻子由此怀孕,生了个女儿,因此取名叫雉真。长大以后,聪明而有姿色,大略通晓诗书和阴阳术数。十七岁时,嫁给了同乡的旗卒士兵,她姿色美丽,看见她的人无不啧啧称赞。
她二十三岁时,因丈夫患病卧床,她到土地神庙去祷告,求神保佑。当地军队千户所的统领长官李奇看见了她,心里很爱慕,打听才知道该女子是自己手下一旗卒之妻,就动起了坏心思。当时是元惠宗至正四年八月,距离县城八十里有个地方叫杨村,一向设有哨卡,分兵驻守。李奇便故意派遣这个旗卒前去驻防。旗卒走后,妻子郭氏独居在家,李奇就每天到旗卒家里去,百般勾引调戏她,但郭氏居室守正,毅然不可侵犯。过了半年,丈夫被替换回来,郭氏把李奇来家中的事情全都告诉了丈夫,但因居家隶属本卫所管辖,旗卒又在他的麾下当兵,所以也不敢奈何人家。
有一天,李奇又要来他家调戏郭氏,旗卒远远看见他正往家里走来,就故意躲藏在床底下,听到李奇进门说出了调戏欺侮妻子的言语,他怒不可遏,持刀跳出,李奇见势不妙,抽身飞快逃走了。李奇把旗卒告到县衙,县衙的差役逮捕了旗卒,经过追究审问,案子定为持刀杀害本部长官,罪该杀头,被关押在监牢里。从此,县里的恶棍少年、乡丁小吏、衙门差役们,都对郭氏产生了不良居心。而李奇更是日夜打主意,想点子,设法尽快杀害她的丈夫,让郭氏失去依靠。为此李奇去嘱咐旗卒的左邻右舍,不准许有人给旗卒往牢里送饭。左右邻里都是李奇管辖下军队里的人,没有不怕上司的。郭氏当时有一个六岁女孩,一个四岁男孩,父亲郭老汉已经去世。她孤身无依,但仍然亲自给丈夫送饭,往返哭声传于道路。回到家里,就闭门纺织,外人谁也不敢到她家里去帮助。
过了许久,府衙下达文书将旗卒调到黄岩州大牢,有一个姓叶的狱卒负责看管他。他知道案情,也在郭氏身上打起了主意,想用温情来感动旗卒,因此便用心看管照顾他,饮食供给很周到,宽松了旗卒的镣铐,看起来情同手足,使得旗卒内心感激万分。
有一天,旗卒睡觉的竹床,竹皮都发了青,那个竹节上都生出了嫩芽,好像平时种植的竹子一样。旗卒和同牢的犯人见了都很惊喜,狱吏也来向他道贺,都认为这一定是吉兆,预示着将被赦罪,释放的时间指日可待了。而这时叶姓狱卒却表现得很沮丧。忽然,又传说朝廷五府官员来狱中视察要走了。——五府官,是专管来查案斩决囚犯的。
叶狱卒听说后显得十分欣喜,便进入牢房对旗卒说:“吉祥之兆,未必不是祸灾啊!”言谈中表露出非常怜悯旗卒的子女,因而咬牙切齿地痛骂李奇,说李奇太不仁义。说着说着就和旗卒拥抱着失声痛哭。然后他又对旗卒道:“我和你友爱,情同手足,万一你保不住性命,你的妻子必然落到仇人手中,子女成了人家的奴仆;而我尚未娶妻,如果你的妻子嫁给我,我就把你的子女看作我的亲生子女,而且这样做也就不会使仇人心里畅快了。”旗卒对他的承诺深信不疑。
叶狱卒就找了个机会,私下让郭氏进入牢房和旗卒见面。旗卒对妻子说:“我的死期已经不远了,监管我牢房的叶押狱性格温柔和善,没有娶妻,我死后你可以嫁给他,咱不能甘心去侍奉仇敌啊!”郭氏哭着说:“你的死,是由于我的缘故引起的,我又怎能二次嫁人去贪求活命呢?”
郭氏回到家,抱起了自己的两个儿女,流着泪对他们说:“你们的父亲是为了娘的原因即将被杀了。你父亲死后。我一定不能再活下去。那时,孩儿你们无依无靠,终归会被饿死的。倒不如让娘死在你父亲前边,那事情或许还会好一些。把你们卖给人家,或许你们可以度日。形势不容许就此了结,那又该怎么办呢?你们到了别人家,不能像是在父母跟前,不可像过去那样撒娇不懂事了。上天如果有灵,使你们能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一年四季能以杯酒到坟上去祭奠父母,那咱家就算门上有后代了。”
说完后,携带两个孩子出了门,走到了县府前站在街旁,遇人问便将把孩子送人原因全部告诉人家。路人听了,都怜悯她的境况而掩面流泪。有一个可怜她的人,收留了她的两个孩子,赠给她三十贯钱。郭氏便拿出三分之一的钱买了酒菜,送到狱中,和丈夫相抱痛哭,抽泣得不能说话。过了一会,又从中拿出一半钱来给丈夫说:“夫君对押狱打扰很多,可用这些钱来答谢他。剩下的这些钱,你收起来自己用。我要去一富户家去做活,以维持家里的生计。恐怕十天之内不能为你送饭了。”说完,哭着告别出来,走入仙人渡溪水中,端坐在急流中死去。
仙人渡渡口附近人烟稠密,一时间喧嚷哄动起来。这渡口溪流极为险恶,而郭氏端坐水中,却不被激流冲倒,人们都认为是奇事,跑去报告县官。县官前去探查属实,下令让人把她抬起来,但水势急猛,波冲浪涌,不能靠近;又用木搭桥,木头都被大水冲断,而已死的郭氏却在急流中端坐如故。大家更加以为她是神仙,因而轰动了全县。
县官焚香行礼,再三祭拜,然后命令妇女下到水中一起抬举,溪水未再兴波为害。抬上岸来,从她怀中发现一张状纸,全部讲述本卫所的长官李奇逼迫她的情形和丈夫所受的冤屈,虽然不成其为文章,但基本意思都说清了。官府为她备了棺材,就葬在她所死之地旁边的山脚下。县官又把她的案情申报到总管府,判处将李奇抵罪,释放了旗卒。官府为她要回了子女。收养之家也很钦佩郭氏的正义行为,不再讨要原来的三十贯钱。旗卒领回子女,终身不再续娶。郭氏死的那天,是元朝至正九年九月初九。
第二年是丙戌年,宣抚使到各郡巡察,查访得郭氏这件事,奏报朝廷,在郭氏墓前立碑,题作“贞烈郭氏之墓”,以示表彰,且免除了她丈夫家的徭役赋税。
邵景詹,明代文学家。号自好子。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活动于万历年间。